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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大正十一年指令第一六O二七號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大正十一年指令第一六O二七號

許連樹

立契人:許連樹,  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大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

長:28 x 寬:20 (cm)

指令第一六O二七號 臺中州南投郡南投街小半山五五番地 許連樹 大正十年八月二十日附願大正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附 指令第五四二四號●以●保管●許可●●● 臺中州南投郡南投街小半山四一三番 官有山林面積貳甲四分,厘 毫 絲拂下●件許可候條左●通心得●● 大正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臺灣總督男爵 田健治郎 一、 賣渡代金八金七拾貳圓 錢●● 二、 土地●引渡●臺中州知事二請求●●● 三、 賣渡地●登記共●他二付●●臺中州知事●●承●●● 四、 第一項●地代金●官●指定●●期限內二 完納●●●●●●本許可●取消●●●●

購置

登錄號:19990010347

本物件為大正11年(1922)指令第一六O二七號,時間為大正11年(1922)11月21日。地點在南投郡南投街小半山,受文者為許連樹,內容:「許連樹的土地臺中州南投郡南投街小半山413番被劃歸為官有地,由官方出資代渡金8金72圓引渡。」

藏品描述-授權標示: